在2001 年,美国通过了一项法律,规定当父母一方入籍后,其18 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可自动获得公
民身份,但他们必须持有绿卡,并且正在入籍的父/母对他们有法定的实际监护权。(法定监护系指
有权对孩子的福利作出决定。实际监护系指你孩子大部分时间住在你家。)
如果你是在新法律颁布之前入籍,你的18 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应从该项法律生效之日(2001 年2 月27 日)起便成为美国公民。
父母可以通过申请N-600 表或美国护照来获取孩子的公民身份证明。
在2001 年,美国通过了一项法律,规定当父母一方入籍后,其18 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可自动获得公
民身份,但他们必须持有绿卡,并且正在入籍的父/母对他们有法定的实际监护权。(法定监护系指
有权对孩子的福利作出决定。实际监护系指你孩子大部分时间住在你家。)
如果你是在新法律颁布之前入籍,你的18 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应从该项法律生效之日(2001 年2 月27 日)起便成为美国公民。
父母可以通过申请N-600 表或美国护照来获取孩子的公民身份证明。